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六、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四十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四十四) 六、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四十四)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落实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支持力度,积极调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稳步扩大招生规模。(财政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六、 目录 (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