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三十)

(三十) 构建布局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以省会城市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发展沿干线铁路经济带和沿长江经济带。以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为重点,形成支撑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城市群,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支持城市间及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形成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民政部等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