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十四)

(十四) 加强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山西、河南、安徽等煤炭资源丰富地区的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搞好矿井设备更新和安全改造,大力发展煤矸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在全国能源规划布局中已确定的火电、水电等电源项目,发展坑口电站,促进煤电联营和综合开发。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支持骨干电网建设,提高外送能力。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生物质能发电和风电建设工作。(发展改革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