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二、 二、 加强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四) 加强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山西、河南、安徽等煤炭资源丰富地区的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搞好矿井设备更新和安全改造,大力发展煤矸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 (十五) 加强原材料基地建设。发挥中部地区铁矿石、有色金属、黄金、磷和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优势,建设综合开发利用基地。优先支持中部地区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鼓励重点矿山加快技术… (十六) 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在增值税转型、厂办大集体改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比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十七) 支持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企业加快经济转型,培育、发展循环经济和接续产业,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对重点资源枯竭型企业关闭破产、分离办社会职能、… (十八) 依托骨干企业,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矿山开采设备、石化装备、大型施工机械、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新型农业装备、高速铁路列车、大功率… (十九) 国家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并通过科研投入、工程设备采购以及税收政策等,支持重大成套装备技术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国资… (二十) 国家对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现代中药、新材料等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给予重点支持。建立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链和产业体系,逐步实现优势高技术产业集群,形成若干高技… (二十一) 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技术合作,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部、教育部牵头) (二十二) 在有优势的领域建设和完善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建设若干科技基础平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发… (十三)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