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11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11年) 三、 三、 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六)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七) 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不得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避免擅自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八) 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 (五)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