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盐城海盐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6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盐城海盐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6年) 拟在江苏盐城建设的海盐博物馆名称可定为“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 拟在江苏盐城建设的海盐博物馆名称可定为“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