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2004年) 四、 清理后的处理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2004年) (二) 四、 清理后的处理 (二) 对不符合环保规定、城市规划、项目审批等建设程序以及信贷政策等要求的在建项目,要暂停建设,限期整改。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