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年) 二、 主要任务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年) (四) 二、 主要任务 (四) 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铁道部、交通运输部要加强对有关路局、港航企业的指导,完善煤炭运力交易市场,依据煤炭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运输能力,合理配置运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对大中型煤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电煤合同适当优先保障运输。对签订虚假合同、造成运力浪费或不兑现运力、影响资源配置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罚力度。铁道部要周密制定电煤铁路运输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公开公平的运力配置机制。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