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年) 二、 主要任务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年) (三) 二、 主要任务 (三) 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视情况个别解决。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