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22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22年) 二、 二、 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准入管理制度 (一) 改革完善电子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根据技术和产品发展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将安全风险较高的锂离子电池、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对… (二) 改革完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动态调整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将卫星互联网设备、功能虚拟化设备纳入进网许可管理,对与电信安全关联较小、技术较为成熟的固定… (三) 优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审批承诺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除受限于无线电频率规划调整和频率使用许可期限要求外,将《无线电发射设备… (四) 推动电子电器产品准入自检自证。2022年底前确定一批条件完备、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电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证试… (五) 深化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品种,逐步减少线缆、分配网络器材等品种入网认定管理,对标清类设备等不再实行入网认定管理。全…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