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三、 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九) 三、 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九) 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