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一、

一、 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毒鼠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对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和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整治,在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

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统一部署,建立相应的协调组织和工作机制。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和禁疏并举原则。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