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九、
九、 健全交流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强与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每月月底向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农业部)报告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七月十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强与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每月月底向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农业部)报告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