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年) (一)
(一) 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事项和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国务院六部门重点挂牌督办淮河流域、太湖流域和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交界地区工业污染整治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重点挂牌督办本行政区域内群众反复投诉长期未能解决的环境污染、违法排污整治问题,要将挂牌督办问题的解决情况,作为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