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你省《关于要求批准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赣府文〔2002〕20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省《关于要求批准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赣府文〔2002〕20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