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 一、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问题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 (二) 一、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问题 (二)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