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 二、 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一) 二、 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一) 加快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根据镇、村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论证,明确重点镇和一般镇、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依据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加快编制建设活动较多以及需要加强保护村庄的规划。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