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 (二)

(二) 提高村庄规划可实施性。村庄规划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色。规划编制要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保障农民参与,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防止强行拆并村庄。规划内容要明确公共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村民建房质量和风貌管控的要求;充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统筹安排生产性基础设施。规划成果要通俗易懂,主要项目要达到可实施的深度,相关要求可纳入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