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一) 四、 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一) 创新投入方式。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中央政府投资要重点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倾斜。以县级为主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