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四、 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一) 创新投入方式。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中央政府投资要重点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倾斜。以县级为主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 (二) 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沼气、河道等公用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人员素质。… (三) 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 (四)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总责,要科学编制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