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2014年) 一、 土地综合开发的基本原则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2014年) (三) 一、 土地综合开发的基本原则 (三) 盘活存量铁路用地与综合开发新老站场用地相结合。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以自主开发、转让、租赁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对既有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促进铁路建设投资等主体对新建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能力和收益水平。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