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2015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2015年) 四、 四、 政策措施 (一) 实施财政支持政策。中央财政加大对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纺织服装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增就业员工社保和岗前培训补贴、污水… (二) 实行社保和员工培训补助。推动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落实纺织服装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企业吸纳劳动者并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 完善运费补贴政策。国家继续实施出疆棉纺织品运费补贴政策,并扩大到服装家纺等深加工产品。支持新疆开通国际货运班列。鼓励新疆加大对南疆的运费补贴支持力度。 (四) 改善园区生产经营环境。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实行微利价供气、大用户直接购电政策,合理降低纺织服… (五)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引导疆内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向纺织服装产业倾斜。贯彻落实国家和新疆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 (六) 健全地方配套政策。鼓励新疆出台地方配套扶持政策,做好水、电、热供应和污水集中处理等公共服务,切实加强对项目投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审核、发放、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 (八)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