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2年) 七、 加强领导 (三) 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并认真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切实做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2年) 国务院办公厅 七、 加强领导 (三) 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并认真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切实做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