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2年) 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2年) 七、 七、 加强领导 (一)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支持和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二) 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发挥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指导作用,协调有关重大政策。创新和完善省部共建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专家咨询委… (三) 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并认真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 国务院办公厅 (九)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