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2006年) 四、 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十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2006年) (十三) 四、 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十三) 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切实履行种子市场监管职责。农业、工商、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种子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不再符合发证要求的,要依法撤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加强种子质量市场监督抽查的力度,认真落实种子质量标签制度。依法加强种子市场的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 种子是关系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的重要生产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 (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