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7年) 四、 工作要求 (十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7年) (十五) 四、 工作要求 (十五) 加强督促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要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中期评估,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 (十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