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7年) 四、 工作要求 (十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7年) (十三) 四、 工作要求 (十三)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省级人民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总责,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于2017年底前制定本地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 四、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