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保障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4年) 10 四、 保障措施 10 支持将城区老工业区内符合要求的搬迁企业经营服务收入、应收账款等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 证监会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