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

(三) 加强督查评估。国家卫生计生委要会同各有关部门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要给各地改革探索留出空间,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调动地方积极性。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要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跑马圈地”、“虹吸”基层资源、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