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2021年) 四、 强化保障措施 (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2021年) (十二) 四、 强化保障措施 (十二) 确保优先使用。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在医生处方信息系统中设定优先推荐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程序,临床医师按通用名开具处方,药学人员加强处方审核和调配。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 (十一)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