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3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3年) 三、 三、 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346.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统一规划管理。适当调整城区布局,逐步形成以主城区为中心,罗桥新城、铁山、下陆、西塞、河口为外围组团的结构。 要发挥黄石市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并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做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