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0年) 四、

四、 要合理分布市域人口与生产力,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强化城区的作用,积极发展重点城镇,逐步形成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