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5年) 三、

三、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3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扬州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