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301国道改扩建工程占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的通知(2001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301国道改扩建工程占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的通知(2001年) 黑龙江省《关于301国道改扩建工程占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的请示》(黑政发〔2000〕36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黑龙江301国道改扩建工程占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的审查意见》(林护字〔2001〕34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关于301国道改扩建工程占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的请示》(黑政发〔2000〕36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黑龙江301国道改扩建工程占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的审查意见》(林护字〔2001〕34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