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2008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2008年) 为加强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引用法条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4)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07)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