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2022年) 三、 其他事项 (三)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区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质量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2022年) 国务院办公厅 三、 其他事项 (三)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区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质量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8月23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