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2004年) 三、
三、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兼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研究提出艾滋病防治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指导有关部门制订艾滋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承办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查落实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