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年) 四、 四、 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一)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商业欺诈不仅侵害群众利益,而且破坏社会稳定,恶化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地方人民政府要从维护稳定、规范秩序、促进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商业欺诈的重要意义,下大… (二) 加强部门配合。 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参与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通知的规定,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 (三) 分步骤实施。 专项行动从2005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为期一年。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