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2010年) 五、
五、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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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教学质量标准,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建立开放式、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安徽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南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暨南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赣南医学院,海南大学,西藏藏医学院,青海大学藏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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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试点学院,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
北京大学等部分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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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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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深化专业学位教育改革,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机制
北京市部分高校与科研院所,在沪10所高校、部分大学附属医院,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宁夏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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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云南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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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