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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08年)
  3. 四、 工作要求
  4. (五) 落实经费。各地区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粮食库存清查工作经费。此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查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和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08年) 国务院办公厅

四、 工作要求
(五) 落实经费。各地区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粮食库存清查工作经费。此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查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和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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