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08年) 四、 工作要求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08年) (五) 四、 工作要求 (五) 落实经费。各地区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粮食库存清查工作经费。此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查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和单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