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2007年) 八、

八、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

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