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年) 三、 三、 组织实施 (八)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和技术性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 (九) 积极稳妥推进。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统筹安排,科学决策,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统筹地区推进落实,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 (十) 注重宣传引导。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充分宣传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对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更可… 国务院办公厅 (七)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