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年) 五、 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 (十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年) (十七) 五、 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 (十七) 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严格追究非法生产、改装企业责任,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和改装车辆出厂上路。对在用非法生产、改装的车辆要强制予以整改,对非法拼装的车辆要强制拆解。对大件运输专用车辆违规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抓紧清理、修订并逐步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加快落实公路货运车辆安装限载装置制度。 (十六)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