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年) 三、 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 (十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年) (十一) 三、 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 (十一)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性,制定安全专篇。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落实安全对策措施;对技术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指标,应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论证后确定,避免因过多使用指标下限造成安全隐患。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