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2019年) (十三)

(十三) 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申请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办理不动产抵押相关手续,涉及企业之间债权债务合同的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