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2016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2016年) 你省《关于冠名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的请示》(浙政〔2014〕5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省《关于冠名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的请示》(浙政〔2014〕5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