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一)

(一) 对于以项目自身收益支付外方投资固定回报的项目,中外各方应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修改合同或协议,以提前回收投资等合法的收益分配形式取代固定回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