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补国家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和调整兼职委员有关问题的复函(2004年) 你委《关于建议增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国家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和调整卫生部兼职委员的请示》(民委报〔2004〕3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委《关于建议增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国家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和调整卫生部兼职委员的请示》(民委报〔2004〕3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