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2025年) 五、
五、 争议处理
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涉及本国产品标准争议事项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必要时由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核实。各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涉及本国产品标准争议事项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必要时由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核实。各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